法国没有正式国徽,但传统上采用的徽号在1912年被采用于外交场合,并在1953年被用于呈交联合国。法国政府的标志,头像是玛丽安娜,上面的小写字是:自由、平等、博爱。下面的大写字是:法兰西共和国。
法国国徽介绍
纹章为椭圆形,上绘有大革命时期流行的标志之一——束棒,这是古罗马高级执法官用的权标,是权威的象征。(同时,束棒也是“法西斯”的原型)束棒两侧饰有橄榄枝和橡树枝叶,其间缠绕的饰带上用法文写着“自由、平等、博爱”。整个图案由带有古罗马军团勋章的绶带环饰。
法国政府的标志,头像是玛丽安娜(法语:Marianne);上面的小写字是:自由;平等;博爱。下面的大写字是“法兰西共和国”。
法国国徽为什么有两个版本?
长期以来,法国没有正式的国徽。根据1958年法国宪法,法国国徽暂定为法国的蓝、白、红三色国旗。传统上,法国采用大革命时期的一枚黑、白两色的椭圆形纹徽作为国家的标志,纹徽的中心图案是一支代表正义与权威的束棒,庄严地宣告法兰西共和国的自由、独立和主权。束棒两侧交叉着象征和平与胜利的橄榄和月桂枝叶,掩映着饰带上书写的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纹徽下悬挂着一枚光荣勋章,象征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光辉将永载史册,彪炳千秋。一般用这一个国徽。
蓝白红三色旗、玛丽安娜、“自由、平等、博爱”、共和国:这些强有力的国家象征代表了政治意义上的法国和她的价值观(相应的,高卢雄鸡则代表了民族意义上的法国和她的历史、国土与文化)。1999年9月起,由左翼联盟(Gauche plurielle)组成的利昂内尔·若斯潘内阁在法国政府信息服务处(SIG)和各主要部门负责公共关系的官员的建议下,决定将以上这些形象整合成为一个全新的“标识”。作为各政府机关的统一形象标识,它会在相关的各种材料上出现,例如小册子、内部的和公开的出版物、宣传活动、信笺抬头、名片等等。中央政府率先带头开始使用这一新的形象标识,随后各部门(它们也可以同时使用自己原有的标识)、全国各大区及省份也相继效法。设计这一标识的首要目标是整合政府的公共关系。此外,推出这一标识也“为这个现在显得抽象、遥远、陈旧的政府提供了一个更易为人们所接受的形象,使其显得更加具体实在,符合法国人民对于政府的较高期望”。这一结论是在1999年1月由法国民意调查机构索福瑞通过大量的访问和调查得出的。他们得到的数据表明,法国人对于共和国的基本价值高度认同,他们也希望有一个公平、高效的政府,作为自由、平等、博爱原则的倡导者和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