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一对一辅导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 法定/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 方:大连拓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6号三丰大厦B座9-10层(116085)
联系电话:400-004-8861 传真:0411-84798726-841
法定代表人:李拓 资格认定书编号:LN20150022
邮政编码:116085 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200554984953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日语一对一课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制定一对一课时计划方案 课时(小时),待本期课时全部结束后,可根据甲方情况增加课时;
2、甲方在课程进行期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芥末日语已开课的修炼课程,具体课程根据相对应课程课表;
3、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所参加的课程的录播视频在 2 年内可反复观看(计算时间从开课日开始计算);
4、甲方可通过【云自习室】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1、请假情况:
1.1 乙方根据甲方时间要求安排上课时间,甲方有事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 24 小时和教务老师请假,教务老师核实后不计入课时统计,每月请假次数最多不得超过 3 次,超过 3 次需正常计入课时统计;
1.2 甲方在上课前 3 小时内请假,需扣除 1/2 课时数;
1.3 甲方在没有请假说明的情况下没有参加课程,正常计入课时统计; 2、迟到、早退情况:
2.1 甲方上课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课程按照原预约上课时间上课,按照预约课时数计入课时统计;
2.2 甲方上课迟到半小时以上,课程自动取消,按照预约课时数计入课时统计;
3、每位客户有且仅有一次冻结课程的机会,且冻结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上课前需提前向负责老师提出恢复课程申请。如超过半年,甲方正常按照课程安排计算课时。
4、本阶段课程剩余至少 8 课时,需续缴下一阶段费用,若少于 8 课时续缴下一阶段费用,下一阶段授课老师根据教学情况进行安排。
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为甲方建立学生辅导档案。该辅导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委托辅导协议及辅导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资料文件。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安排相关课程。
3. 为确保甲方的学习效果,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调整教学方案或课程进度。
4. 乙方严格管理辅导教师,安排专人负责监管辅导教师的授课质量。如甲方对乙方教师的辅导质量不满意,可与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可根据甲方需求做出合理调整。
5. 乙方最大程度保证辅导教师的稳定性,保证授课计划顺利完成。
6. 甲方须提供乙方所需要的一切真实建档信息。
7. 甲方须积极配合辅导教师按计划完成授课。
8. 辅导过程中,甲方须接受乙方辅导教师的严格管理,严禁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甲方不接受辅导教师的管理,则乙方有权视情节判定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 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辅导教师达成任何异于本协议的辅导计划,不得私下与辅导教师进行变调课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
10. 甲方需在开课前缴齐所有费用,以保证正常教学的进行。
11. 一对一课程计划方案,一对一课程协议,收据等以快递的方式邮寄给甲方,甲方需在协议上签字后寄回给乙方(邮费由乙方承担)
根据甲方所购的 1V1 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辅导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圆整)。
甲方可使用支付宝、微信、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辅导费用,甲方应当在课程开始前 3个工作日,将全部辅导费用支付给乙方。
用户在购买课程后,如申请退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 缴费3日内(含3日)如申请退费,乙方扣除本协议总辅导费用的10%课程服务费(课程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教学平台使用费用,相关材料邮寄费用,相关赠品课程等)后,将剩余费用退还给甲方;
2. 缴费3日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进行退费。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 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 本协议自甲方所定制的课时数授课完毕或双方一致解除后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也认可以传真方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在辅导过程中所签署的对方提供的一切服务性文件均视为协议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字): 乙方(盖章):大连拓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